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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設科室

  •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後勤工作。承擔文秘、保密、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行政接待、會議會務、政府采購、愛國衛生、安全保衛和史志編纂等工作。拟訂機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
  • 組織起草全市生态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等制度。組織管理環境與健康有關工作。承擔本系統…
  • 監督全市生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拟訂迎接中央、省級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和省級生态環境保護監察方案,并牽頭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根據授權對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生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并依法依規移交問責…
  • 組織起草全市生态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态環境專項規劃,參與拟訂全市主體功能區劃。承擔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标分解及監督考核。實施全市生态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參與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有…
  • 組織編制全市生态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開展各類生态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态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态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村生态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組織指導…
  • 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态環境監管工作。拟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生态環境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功能區劃,确定水體納污能力。建立并組織實施跨區縣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承擔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參與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 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編制全市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标和改善規劃。拟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标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拟訂并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監督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承擔氣候變化對全…
  • 負責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護的監督管理。承擔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護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污染地塊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性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 承擔全市核與輻射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拟訂并監督實施有關法規、規章、标準、政策、規劃。按規定權限承擔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組織開展全市生态環境監測網的建設和…
  •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事項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按規定權限承擔政策、規劃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生态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負責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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