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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審批結果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對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告

來源: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3-09-18 10:35 浏覽次數: 【字體: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9月18日我局對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6日(7個工作日)。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内向泸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承辦單位: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局

聯 系 人:唐烯

聯系電話:0830-6577865

通訊地址:泸州市合江縣符陽街道符陽路265号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局

序号

中文名稱

備注

1

行政相對人名稱

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

行政相對人代碼_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10522597501130J

行政相對人代碼_2 (工商注冊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3(組織機構代碼)


行政相對人代碼_4(稅務登記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5(事業單位證書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6(社會組織登記證号)


法定代表人

伍玉洪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号


證件類型


證件号碼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名稱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關于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号

 泸市環合江建函〔2023〕14号

許可類别

普通

許可證書名稱


許可編号


許可内容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關于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泸州市四輝酒業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現批複如下:

  一、泸州四輝酒業擴能項目拟建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縣甘雨鎮油榨村四社,項目總投資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4萬元,占總投資的6.75%。項目建設内容包括:對原有生産車間及配套設施進行改造,更換鍋爐,新增甑鍋、甑桶、窖池、陶壇罐、過濾機等設備。項目建成後,全廠形成年産濃香型白酒200噸、醬香型白酒500噸的生産能力。

  項目經合江縣經濟商務科學技術局同意,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該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态保護和污染防治對策及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确保項目污染物達标排放,認真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的前提下,對生态環境的不利影響可得到減緩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拟采取的各項生态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則,優化管網系統設置,防止廢水進入雨水排放系統。施工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不外排。營運期,項目廢水采取分類處理的原則,食堂廢水和生活污水經收集預處理後轉運至油榨村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标後排放;冷卻廢水、鍋底水、黃水、丢糟滲濾液、設備沖洗廢水等生産廢水經收集預處理後轉運至有處理能力的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标後排放。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強施工和作業管理,施工現場應按照規範要求修建圍擋和防塵設施,及時灑水降塵、清掃和沖洗,落實保潔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營運期,粉碎粉塵經袋式除塵器收集處理後通過專用排氣筒排放,燃氣鍋爐廢氣達标後經專用排氣筒排放,食堂油煙經淨化處理後通過專用排氣筒排放。加強釀造、儲存、廢水收集轉運等過程管理,産生的丢糟及時清理,減輕惡臭等大氣污染物對外環境的影響。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縮短施工周期,選用低噪聲設備、裝卸設備時輕拿輕放等措施,減輕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營運期,通過加強管理和綠化,生産車間進行隔音降噪處理,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合理布置機械設備,選用先進低噪設備等措施,确保廠界噪聲達标排放,防止噪聲擾民。

  (四)嚴格落實各類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施工期,建築垃圾分類利用,可回收部分外售綜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必須收集轉運至政府部門指定的地點傾倒;生活垃圾收集後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營運期,廢包裝材料收集後外售綜合利用,除塵器收集粉塵回用于生産,丢糟交有相應處理能力的合規單位綜合利用,餐廚垃圾等交有相應處理能力的合規單位處置;廢濾芯及反滲透膜和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進行更換并回收,廢矽藻土收集後交垃圾處理廠處理;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五)嚴格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源頭控制,做好分區防滲工作,對生産車間、儲罐區、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各種管線等進行防滲處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洩漏的環境風險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确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滲措施防止各類污染隐患對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嚴格落實生态保護措施。盡量減少施工臨時占地面積,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範圍,加強對施工單位執行生态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監督、管理,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環境恢複情況,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撤出臨時占用場地,拆除臨時設施,恢複被破壞的植被,減少水土流失,及時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複,保護生态環境。營運期,通過加強綠化,優選植物物種等生态措施,降低項目對生态環境的影響。

  (七)嚴格落實并強化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按事故風險防範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運行工作,全面做好生産、運輸、儲存等環節的管理,落實相應安全措施保證環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發生次生環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環境管理機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設置應急事故設施,落實相應安全措施和環保崗位責任制,配備專人負責環保設施運行的管理和維護,并根據實際運營情況進一步對相關設施和措施進行完善,确保達标排放和不擾民,杜絕污染糾紛事件發生。

  三、報告表核定項目建成後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大氣污染物顆粒物0.031t/a、二氧化硫0.171t/a、氮氧化物0.800t/a。生活污水進入公共污水處理系統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0.2008t/a、氨氮0.0201t/a、總磷0.0029t/a、總氮0.0287   t/a,經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後外排化學需氧量0.0287t/a、氨氮0.0029t/a、總磷0.0003t/a、總氮0.0086   t/a;生産廢水進入公共污水處理系統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71.2125t/a、氨氮1.0961t/a、總磷0.3040t/a、總氮1.4595t/a,經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後外排化學需氧量0.2671t/a、氨氮0.0267t/a、總磷0.0027t/a、總氮0.0801 t/a。

  四、項目開工前,應依法完備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手續。

  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你單位應按規定程序進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七、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認真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規定,在項目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按要求完備排污許可手續。

  八、請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局負責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環境監督管理,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許可決定日期

2023/9/18

有效期自

2023/9/18

有效期至

2099/12/31(長期)

許可機關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許可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400008350910A

當前狀态

1

數據來源單位

泸州市合江生态環境局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400MB16509021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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