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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審批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對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告

來源:生态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3-09-15 14:59 浏覽次數: 【字體: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915日我局對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915日-2023925日(7個工作日)。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内提起行政訴訟。

承辦單位:泸州市泸縣生态環境局

 系 人: 李蕾

   話:0830-8172050 

   址: 泸縣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縣行政審批局39号窗口

序号

中文名稱

備注

1

行政相對人名稱

泸州産融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10521MACGQGC058

行政相對人代碼_2 (工商注冊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3(組織機構代碼)


行政相對人代碼_4(稅務登記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5(事業單位證書号)


行政相對人代碼_6(社會組織登記證号)


法定代表人

 殷貴平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号


證件類型


證件号碼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名稱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關于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号

泸市環泸縣建函〔202348

許可類别

普通

許可證書名稱


許可編号


許可内容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關于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泸州産融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泸縣神仙橋化工園區(經度105.648602,緯度28.934884),占地面積65076.85m2,新建原料卸車車間、煅燒車間、成品加工車間、發電車間、煅前倉、成品倉、軟水制備中心、鍋爐房、空壓站等,建設一條煅後石油焦生産線,并配套建設相關公輔設施及環保設施。項目建成投産後,将形成年産20萬噸煅後石油焦、1344萬kW·h電、16.8萬噸飽和蒸汽(約180℃)的生産規模。項目總投資10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20萬元。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相關規定,本項目不屬于其中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并經泸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川投資備【2305-510521-04-514159】FGQB-0153号),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現行産業政策。根據泸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泸州産融新建年産2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規劃用地情況說明》,項目屬于工業用地,符合相關用地規劃。

  根據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類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标且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項目按照報告表所列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産工藝和拟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你單位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和本批複要求。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并優化各項水環境保護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給排水系統,提高水的回用率,減少新鮮水用量和廢水排放量。生産廢水經反滲透膜+蒸發結晶處理工藝處理後回用;初期雨水回用于廠區降塵;經隔油後的食堂廢水和生活污水進入廠區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經園區污水管網輸送至園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處理排放。

  (二)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和優化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生産車間及倉儲庫房全封閉,廠區道路及車間地面全硬化;卸料平台設置噴淋降塵裝置,配料及輸送采用密閉方式;原料處理單元、煅燒爐排料粉塵、成品倉粉塵、産品處理單元粉塵收集後,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達标排放;煅燒煙氣經餘熱鍋爐回收餘熱降溫至200℃左右,采用“SCR+石灰石/石膏脫硫+濕式電除塵”處理後達标排放;烘爐燃燒廢氣依托“SCR+石灰石/石膏脫硫+濕式電除塵”處理;食堂油煙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引至高空排放。運輸車輛加蓋篷布,道路兩側安裝噴淋裝置,廠區進出口對車輛進行清洗;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運輸路線和運輸時間。

  (三)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和優化各項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加強管理,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産噪設備采用基礎減振等措施降噪;控制運輸車輛車速,優化車輛進出線路和時間;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确保廠界噪聲達标且不擾民。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并優化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廢機油和含油抹布規範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置;原料預處理單元收集粉塵回用,鍛後收集粉塵直接作為産品打包外售;脫硫石膏和結晶鹽外售綜合利用;廢反滲透膜和廢脫硝催化劑交由廠家回收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和優化各項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有效防範環境風險。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切實加強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設施長期處于正常運行狀态,保證環境安全。

  三、《報告表》核定本項目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顆粒物17.49t/a、二氧化硫80.5t/a、氮氧化物21.6t/a。本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需在排污許可證申領時予以确認。

  四、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如工程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否則不得實施建設。項目應主動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或填報排污登記表。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标準,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五、項目應依法完備其他行政許可手續。

  六、請泸州市泸縣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将本項目納入雙随機監管。

許可決定日期

2023/9/15

有效期自

2023/9/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長期)

許可機關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許可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400008350910A

當前狀态

1

數據來源單位

泸州市泸縣生态環境局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400MB1617512Y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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