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 來源:大氣環境科 發布時間:2023-08-09 15:16 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最新會商研判,現決定自2023年8月9日0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由于目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依然靠後,預警解除後,請各級各部門繼續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要求,持續加強管控,防止污染排放大幅反彈。特此通知。 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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