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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環境管理

泸州市2023年1—5月環境空氣質量情況通報

來源:大氣環境科 發布時間:2023-07-07 17:38 浏覽次數: 【字體:

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

泸州市202315月環境空氣質量

情況通報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現将泸州市202315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情況

202315月,我市主城區綜合指數4.80,同比上升18.5%,較2019—2021同期平均值(以下簡稱三年均值上升8.8%全國168城市排名第111名,全省排名第20名;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56.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42.7%較三年均值上升11.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8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40.2%,較三年均值上升27.9%;優良天數率72.2%,同比下降14.6個百分點,較三年均值下降7.8個百分點。重污染7

二、區縣環境空氣質量情況

(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情況

202315月,各區縣綜合指數為3.294.94,其中叙永縣、古蔺縣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龍馬潭區、納溪區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全省193個區縣(含10個經濟開發區)中,江陽區排第185名,較去年同期下降52名,龍馬潭區排第190名,較去年同期下降28名,納溪區排第193名,較去年同期下降4名,泸縣排第187名,較去年同期下降13名,合江縣排第131名,較去年同期上升1名,叙永縣排第88名,較去年同期下降7名,古蔺縣排第67名,較去年同期下降18

(二)優良天數率情況

202315月,各區縣優良天數比例為67.5%93.4%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江陽區、泸縣下降較多,分别下降16.515.3個百分點,古蔺縣相對較好,下降5.9個百分點。較三年均值,所有區縣均有所下降,其中江陽區下降較明顯,下降11.0個百分點

(三)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情況

202315月,各區縣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4.257.7微克每立方米,江陽區同比上升60.3%龍馬潭區同比上升42.2%,納溪區同比上升17.5%,泸縣同比上升17.1%,合江縣同比上升11.5%,叙永縣同比上升28.9%,古蔺縣同比上升34.6%。較三年均值,除泸縣外,其餘區縣均有所上升

(四)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情況

202315月,各區縣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52.186.0微克每立方米,江陽區同比上升43.3%龍馬潭區同比上升45.3%,納溪區同比上升31.2%,泸縣同比上升25.2%,合江縣同比上升36.1%,叙永縣同比上升26.6%,古蔺縣同比上升37.5%。較三年均值,所有區縣均有所上升,其中江陽區、龍馬潭區上升明顯,分别上升34.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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