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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2年度環境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市生态環境局人事科 發布時間:2022-07-04 10:53 浏覽次數: 【字體:

附件1、附件2.docx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2年度環境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園區)生态環境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環境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範圍和渠道

從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在職人員,經與其建立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須為在泸單位)推薦後,在我市申報2022年度環境工程專業中、初級評審,評審專業包括:環境工程、環境科研、環境監測、環境管理。屬勞務派遣的申報人員經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推薦,向各級主管部門申報。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一)申報範圍:市屬企事業單位申報環境工程初、中級職稱人員;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環境工程中級職稱人員;提交書面委托的縣屬評審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申報環境工程中級職稱人員;其他社會組織申報環境工程初、中級職稱人員。

(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由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推薦進行申報。

(三)在泸注冊非公有制企業(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受人事(勞動)檔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須為在泸單位)推薦,按照屬地原則将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主管部門申報。

工商注冊地在泸州的外省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泸央企、中央在泸單位及省屬國有企業),可按照公司屬地原則将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主管部門申報。申報人須最近1在泸州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與勞動合同簽訂單位一緻,且在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繳納個稅。

二、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守誠信承諾,無不良誠信記錄,近年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從事環境工程技術技能工作滿1年。

(二)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号)規定,申報人應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報評審兩個(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同時申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四)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其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須在泸州市域内登記注冊并有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與申報人員簽訂2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報人員在泸州市範圍内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且繳納至申報當月的前1月。

(五)在省外通過“以考代評”方式取得的環境工程類中初級職稱,或在我市轉确認時無法提供原取得職稱相關材料的,須同級轉評後方可在我市參加相應級别職稱評審。

(六)激勵政策。申報中級激勵政策:為激勵人才流向基層,放寬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學曆和任職年限要求,在鄉鎮基層單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研究生,首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可提前1年;在鄉鎮基層單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降低一個學曆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任初級職稱以來參加援藏援彜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以及到“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報。申報初級激勵政策:為激勵人才流向基層,放寬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學曆和任職年限要求,在鄉鎮基層單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初級職稱可提前1年;工作以來參加援藏援彜服務期滿1年的,或到“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的,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報。

(七)外語、計算機要求。職稱外語、計算機條件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工作需要在推薦時自主确定。

(八)考核和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中級評審者提供近四年(2018-2021年)或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以來專業技術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材料;申報初級評審者提供從事本專業工作以來的專業技術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材料(本科及以上學曆者,至少提供一年,其餘按照規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結果必須在稱職(合格)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每年繼續教育的時間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專業科目學時含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學時)。

三、學曆、資曆條件

(一)技術員。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在環境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師。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在環境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相近相關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曆,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工程師。

(三)工程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後從事環境工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工程師。

(四)學曆、資曆破格申報條件。按照《四川省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相關要求執行。

四、能力、業績要求

(一)技術員

1.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範圍内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在專業技術工作中,能夠較好地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前沿知識有一定的掌握。

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标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複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範圍内較複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較複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開展項目、課題研究,并參與撰寫學術報告、研究報告,技術報告等。

2)參與編寫國家、地方、部門的環境規劃、計劃、技術規程、技術标準、環境立法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後效果良好。

3)參與環境污染防治、環境綜合整治、環境監控、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系統等規劃、設計、研究等工作。

4)有從事生産、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負責推廣的應用新技術,取得了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

5)研究開發的新工藝、新結構、新技術、新産品一項以上,成果達到省内先進水平。

6.需提供任現職期間由本人撰寫的,能代表自身專業理論、技術水平及業務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如學術論文、著作等)。論文或著作是否公開發表不作統一要求。

五、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請。每個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如實填寫申報資料和業績材料,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個人承擔相應後果。

(二)單位推薦。單位應确定專人對專業技術人員填報的資料和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确保資料的真實性。審查人應在申報材料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單位在推薦時,應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事業單位在推薦時,要建立群衆滿意度或民主推薦滿意率測評機制,滿意率需達到75%以上;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空缺内推薦,并由有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空缺情況說明)  

(三)主管部門審核。區縣推薦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特别是資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市屬事業單位推薦的,市級主管部門要按前述規定進行審核。市屬企業推薦的,推薦單位要按前述規定進行審核。

(四)市生态環境局複核。市生态環境局審核受理各區縣、市屬企事業單位上報的資料,對申報資料進行全面審查,包括材料是否齊備,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推薦單位、主管部門或區縣人社局是否審核等。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對于材料不齊備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補充齊備。

(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确認備案。生态環境局将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名單造冊後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符合人員進行确認備案。

(六)同行評議。根據申報人員情況,市生态環境局從專家庫中抽取若幹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市生态環境局将審核合格的申報人員材料分别送交評委中的同行專家評議,專家評議要出具書面意見,評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申報中級的,同行評議“不合格”,申報者不再參加後續答辯和提交評審會;申報初級的,同行評議“不合格”,申報者不再提交評審會。

(七)答辯。過同行專家評議的中級職稱申報者都要進行答辯。答辯由參加評議的專家負責。答辯重點是了解申報人掌握所從事專業的基礎知識、學識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專業領域的改革、發展動态等。答辯“合格”或“優秀”的,方可提交專家評審會評審。答辯不合格和不按規定參加答辯的,不得提交專家評審會評審。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專家評審會。所有參加評議的專家組建成本次環境工程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市生态環境局指定1名專家擔任評委會主任,1-2名專家擔任評委會副主任,在評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開專家評審會。專家評審委員會以會議無記名投票方式對申報人的水平、能力和業績進行評審。

(九)公示。經專家評審委員評審會通過的人員,由市生态環境局統一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十)發文辦證。公示無異議後,由市生态環境局将評審通過人員資料彙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的,按規定程序發文辦證(委托評審的由委托單位辦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發現不符合申報條件、評審程序不規範或存在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将不予辦理,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通知存檔。市生态環境局負責将評審通過文件、證書和評審表一并通知到推薦單位。文件由推薦單位存檔保管,證書發給申報者個人,評審表裝入個人檔案。

六、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一式兩份(A4紙)(附件2),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及《評審表》首頁須由申報人本人簽字,交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印章

2.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複印件;

3.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的登記材料; 

4.身份證複印件、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任現職以來獲獎情況、專利證書、發表文章等業績材料複印件一份;

6.申報人員與推薦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7.基本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8.本人近期免冠藍底(紅底)2寸證件照一張。

      上述複印件均須由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由審核人簽名後加蓋單位印章。

(二)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

1.申報者要認真、準确填寫《評審表》(一式兩份),所在單位要嚴格審查,書面出具對申報人員推薦的主要依據和結論意見,以及對申報人進行公示的結果。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照管理權限對申報人學曆、資曆及其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審查。

2.“單位推薦意見”内容包括:對申報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工作态度、常識水平、專業能力、任職以來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及業績貢獻等(單位負責人審查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業績材料所提供的項目必須經推薦單位核實蓋章。

4.除《評審表》外,其他申報材料要裝訂成冊(具體要求見附件2)。

5.各類複印件,需有單位原件審查人簽名,并注明“與原件一緻”後加蓋單位公章。

6.屬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申報職稱,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雙公示、雙審核、雙蓋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勞務派遣公司的派遣協議(可僅提供能證明派遣工作性質的内容及協議首尾頁)。

七、委托評審

(一)央企、中央在泸企業、省屬企事業單位不具備相應專業職稱評審條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評審的,須先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後,由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按程序統一報送市環境工程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代為評審。

(二)在泸已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并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單位,如需委托市環境工程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對其所屬專業技術人員代為評審的,須先商市人社局同意,單位再出具委托評審函。經所在單位審核推薦,委托單位審查同意,按程序統一報送。

委托市環境工程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代為評審,結果反饋委托單位,由委托單位自行複核、發文、發證。

八、申報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園區)生态環境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和申報、推薦工作。在受理職稱申報的過程中,要明确專人負責,嚴格按照職稱申報規定和條件認真核實相關情況。嚴把材料的審核關,要确保本單位申報人員材料的真實性,單位經辦人要對申報人員材料的原件進行嚴格審核,并在複印件上簽字蓋章,未經上述驗證簽字蓋章的材料無效。材料收齊後統一報送市環境工程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審核(原則上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屬地原則由各區縣主管部門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後,再由各區縣主管部門統一集中上報市生态環境局。市屬事業單位推薦的人員,由市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生态環境局,市屬企業和其他組織推薦的人員,由單位審核後報市生态環境局。原則上不受理個人材料。

(三)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個人必須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填寫申報資料,并簽訂誠信承諾書。申報單位必須對申報個人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認真驗審和核實,由誰審核誰負責。

(四)評審結束後,除評審通過人員的《評審表》一份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五)申報者按省發展改革委、省财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繳納相應評審費:中級每人次200(其中含答辯費60);初級每人次100元。各申報者參加評審當天予以交納。

(六)市生态環境局收驗材料時間定于2022716日至2022731日,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詢電話:0830-261065313568143415,聯系人:周昊、羅利霞,地址:泸州市江陽區春華路266号(泸州市生态環境局217辦公室)。舉報投訴電話:0830-3107838

九、重要提示

職稱評審是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的一次重要檢驗,申報人員應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嚴肅、慎重地簽訂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在職稱評審全流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在申報、推薦、審核、評審、公示等各個環節中, 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的職稱資格及證書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個人三年内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記入失信人員名單予以通報并抄送其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将依法查處。對未認真履行審核推薦職責,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的用人單位進行約談或通報,通報抄送其主管部門。對協助造假的企業或機構,按規定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社會上有一些中介機構在職稱申報期間,以職稱申報咨詢、“職稱代辦”等為由亂收費,并通過弄虛作假進行職稱申報,請申報人員務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2.申報工程職稱評審裝訂材料目錄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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