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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單位

四川省泸州生态環境監測中心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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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生态環境監測中心站(以下簡稱 “駐泸州監測中心站”)成立于1977年,是四川省生态環境廳駐泸州市的公益一類環境監測中心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技術上接受四川省生态環境監測總站指導,同時對本市所轄區、縣環境監測站進行技術指導。

駐泸州監測中心站地處泸州市江陽區忠山路四段23号,擁有規劃用地28畝,實驗室、辦公用房以及輔助性用房共計4094.53m2。擁有環境監測及保障車輛9輛,以及3輛裝備較先進的環境應急監測車和空氣自動監測車。擁有監測儀器設備784餘台套,原值達到5777.7餘萬元,大型儀器主要包括離子色譜儀、流動注射分析儀、原子吸收光譜儀、原子熒光儀、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電感耦合等離子質譜儀、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氣相色譜儀、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杆質譜聯用儀、液相色譜儀、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杆質譜聯用儀等。另我市境内共有各級水質自動監測站31個,其中國家水站7個(沱江大橋、沱江大磨子,赤水河醒覺溪,長江納溪大渡口、手爬岩,濑溪河胡市大橋,永甯河泸天化大橋)、省級水站7個(濑溪河方洞、長江沙溪口、五渡溪、海潮河象鼻橋、馬溪河大巫灘、米溪溝河米溪溝大橋、龍見溪河龍見溪大橋),市級水站9個(龍溪河蔣洞子、三溪口、水笛灘、龍溪坎,濑溪河官渡大橋,九曲河雙勝堰、南大橋,永甯河海蚌槽,古蔺河太平渡),長江經濟帶水站7個(灣凼、太平渡、兩彙水、觀音橋、堰壩大橋、官渡大橋、九曲河);各級空氣自動監測站13個,其中國家空氣站5個(含九獅山、小市上碼頭、市環監站、蘭田憲橋、新增納溪區環保局點位)、省級空氣站4個(泸縣環保局、合江縣城關中學、叙永縣中醫醫院、古蔺縣農業局),市級空氣站站2個(黃舣長江大橋、茜草園藝路),重點區域空氣傳輸站2個(泸縣天洋、古蔺縣太平鎮),共同構成全市自動監測預警體系。

駐泸州監測中心站人才結構合理,人員素質較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達95%以上,全站高級技術職稱13人;中級技術職稱21人;其中碩士研究生27名,全日制本科生25名。

自成立以來,駐泸州監測中心站按《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規定,開展了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污染事故及糾紛仲裁監測、環境科研監測以及污染治理工程驗收;具備水和廢水(含大氣降水)、空氣和廢氣、噪聲和振動、輻射、土壤和沉積物、固體廢物等6大類共計228項參數的監測能力;具備向社會提供公正、科學監測數據的技術能力和法律地位。建立了環境監測數據庫;對各區縣環監站進行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并實施監測質量控制;負責全市的環境監測數據彙總分析,編報全市的環境質量報告書等工作,為環境管理和地方經濟建設提供了科學準确的技術支撐和決策依據。

一、駐泸州監測中心站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内生态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二)承擔轄區内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

(三)受市生态環境局委托做好執法監測、生态環境科研、規劃、評估等相關工作。

(四)受轄區内政府及其部門、有關事業單位委托,為轄區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五)承擔轄區内縣級生态環境監測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為轄區内生态環境監測的質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六)接受省生态環境監測總站業務技術指導和其他工作安排。

(七)完成生态環境廳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聯系電話0830-3193643

負責全站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目标管理、對外宣傳、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負責人事、勞資、财務、黨務、紀檢、安全、計生、綜治、普法、文明及創衛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及協調工作;負責各室工作完成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

(二)綜合技術室:(聯系電話0830-3101326

負責質量類(不含自動監測)監測報告的編制、登記、蓋章、發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環境質量數據的報送和公示;負責環境質量綜合分析和年度報告的編制;負責涉及環境質量監測的系統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三)質量控制室:(聯系電話0830-3109067

負責監督管理本站各類監測活動,拟定質量管理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編制年度質量工作總結;負責本站資質認定、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本站業務技術培訓、考核計劃的實施和總結工作;負責組織本站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各類考核,組織本市監測機構實驗室間比對和考核,承擔上級下達的有關質量保證的各項任務;負責環境标準物質的采購、發放和使用安排,完成本室安排的質控樣考核結果評價工作;負責建立監測方法、标準、技術規範動态信息庫,完成監測方法、标準、技術規範、圖書的采購、登記、标識、發放、回收等工作;負責管理體系文件的日常管理;指導、督促各關鍵崗位人員完成年度質量監督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和總結;負責實施内部審核工作。

(四)現場監測室:(聯系電話0830-3197912

負責所有手工監測的樣品采集工作和現場項目測試工作;參加環境投訴和污染糾紛的采樣和調查,對污染事故作出應急響應,編制應急監測報告;負責新方法确認現場采樣工作;負責室内儀器設備日常管理、拟購儀器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工作;負責建立和更新儀器設備的狀态标識;負責實施本室儀器設備期間核查、内部校準及檢定/校準結果确認工作;負責現場監測安全工作。

(五)樣品分析室:(聯系電話0830-3156897

負責全站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應急監測、科研監測等各類監測的采樣器具準備和樣品分析工作;負責編制監測快報;負責新項目、新方法的開發、确認工作;負責室内儀器設備日常管理及拟購儀器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工作。

(六)自動監測室:(聯系電話0830-3102973

負責大氣、水質、噪聲等自動監測系統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對第三方運維機構的監管;負責自動監測報告的編制工作;負責室内拟購儀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調試工作。

(七)環境影響評價室:(聯系電話0830-3111274

負責環境質量監測報告以外其它監測報告的編寫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污染源數據的上報和公示;負責污染源綜合分析和年度報告的編制;負責站内涉及污染源監測的系統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八)機動車排污監控室(物管室): (聯系電話0830-3623052

負責各類儀器設備招标、購置、量值溯源(含期間核查)、報廢等工作;負責所有列入國有資産台賬物品(含所有政府采購物品)的采購及維護工作;負責車輛調度、維修維護工作;負責普通化學試劑、劇毒和易制毒化學品的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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