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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力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辦事指南

來源: 發布時間:2019-12-23 09:53 浏覽次數: 【字體:

一、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二、适用範圍

在江河、湖泊(含運河、渠道、水庫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排污單位/法人主體。

三、事項決定權

省、市(州)。

四、法定依據

(一)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主席令第48号)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應當經過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主席令第70号)第十九條第二款: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征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20184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确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調整适用有關法律規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

《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泸委發〔20192号):組建市生态環境局。将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生态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态環境廳管理為主的雙重管理,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縣(區)生态環境部門作為市生态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計入縣(區)機構限額。

(二)申請條件依據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範圍内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河道管理範圍内建設項目的管理權限審批;依法不需要辦理河道管理範圍内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除下列情況外,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一)在流域管理機構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上設置入河排污口的,由該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審批;(二)設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時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取水許可管理權限審批;(三)設置入河排污口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但是按規定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與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境保護部門同級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需要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其入河排污口設置由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機構審批。第六條: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單位(下稱排污單位),應當在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之前,向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提出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

(三)申請材料依據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設置入河排污口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二)建設項目依據文件;(三)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文件。第七條第二款:設置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明顯輕微的,經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可以不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隻提交設置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的簡要分析材料。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SL532-2011)。

(四)辦理流程依據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對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組織專家評審,并将所需時間告知排污單位。

(五)辦理時限依據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決定。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應當予以公告,公衆有權查詢;不同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排污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于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還應當将有關決定抄送負責該報告書(表)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對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組織專家評審,并将所需時間告知排污單位。第十二條第三款:入河排污口設置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排污單位、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第十二條第四款:入河排污口的設置需要聽證或者應當聽證的,依法舉行聽證。第十二條第五款: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入河排污口所在地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第六款: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專家評審和第四款規定的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内,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将所需時間告知排污單位。

(六)限制依據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未經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設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追究法律責任。第二十一條第三款: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内設置排污口的,以及已設排污口不依照整治方案限期拆除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追究法律責任。

(七)收費依據

行政審批事項不收費。

五、服務對象

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

六、申請條件

(一)在江河、湖泊(含運河、渠道、水庫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

(二)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應當符合水功能區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防洪規劃的要求。

(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屬于省級生态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屬于國務院生态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且設置審批不由流域管理機構審批的。

七、申請材料

序号

申請材料名稱

申請材料要求

樣本

申請材料

出具部門

備注

1

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材料種類:原件和複印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1份、電子材料份數:1份。

報送标準:下載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并按照填寫說明規範填報。

網上報送要求:PDF蓋章版、WORD版本各1份,A4紙規格。

詳見: 格式文本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doc

申請單位


2

建設項目依據文件

材料種類:複印件。紙質材料份數:1份、電子材料份數:1份。

報送标準:建設項目依據文件複印1份報送。

網上報送要求:掃描建設項目依據文件後報送。

無。

申請單位


3

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或簡要分析材料)

材料種類:原件。紙質材料份數:1份、電子材料份數:1份。

報送标準:設置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明顯輕微的,經有管轄權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可以不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隻提交入河排污口對水功能區影響的簡要分析材料。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先報送1本,轉外審查時再按要求補齊。

網上報送要求:word版本、PDF版本1份。

無。

申請單位


4

對有利害關系第三方的承諾書或證明

材料種類:複印件。紙質材料份數:1份、電子材料份數:1份。

報送标準:蓋章或簽字複印件1份。

網上報送要求:PDF版本。

無。

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在申報前應在屬地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環境、水行政管理等部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1. 到實體大廳辦理次數

    窗口辦理:1次。

    網上辦理:1次。

    九、辦理流程

    受理--審查--決定--印文--送達。

    十、審批決定證件

    出具關于XX入河排污口設置意見的函

    十一、辦件類型

    承諾件。

    十二、辦理時限

    法定辦理總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總時限:8個工作日

    (一)受理:1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時限;資料齊全,當場受理。

    (二)審查:承諾時限為4個工作日,踏勘現場、專家審查、申請單位修改等轉外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

    (三)決定:承諾時限為2個工作日

    (四)印文:承諾時限為1個工作日

    (五)送達:承諾時限為1個工作日

    十三、數量限制

    十四、收費标準

    不收費。

    十五、收費方式

    不收費。

    十六、認證方式

    無。

    十七、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十八、辦理地點

    泸州市江陽區酒城大道1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3樓綜合窗口1 

    十九、申請材料遞交方式

    現場遞交。

    二十、辦理結果領取或送達方式

    現場辦理:支持快遞。

    網上辦理:支持快遞。

    二十一、辦理網址

    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詢電話

    08303114610

    二十三、監督電話

    泸州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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