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政局關于公開征求
泸州市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意見建議的公告
一、征求意見時間
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因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低限自7月起實施,我市當前執行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低于全省低限,需盡快調整,本次意見建議征求時間确定為7天。
二、提出意見建議的方式
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将修改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市民政局,請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工作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三、主要内容
2023年9月,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聯合制發《關于發布2023年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低限的通知》(川民發〔2023〕100号),明确自2023年7月起,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低限為74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低限為533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低限為962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低限為693元/月。
依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拟将全市低保标準調整為:城市760元/月,農村553元/月;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标準調整為:城市988元/月,農村分散供養719元/月,農村集中供養按現行标準執行(810元/月)。
感謝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
聯系人:潘蜀蘭
電話:0830-3192352
郵編:646000
泸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溫馨提示
如已完成請點擊”已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