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環境領域穩增長服務保障 十條措施

來源:市生态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2-08-16 14:53:42 【字體: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穩住經濟增長若幹政策措施要求,全面落實穩住經濟大盤的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保護的關系,全力以赴穩住經濟大盤,根據《生态環境部關于做好重大投資項目環評工作的通知》(環環評〔202239号)、《四川省生态環境廳關于做好生态環境領域穩增長服務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川環發〔20226号)等文件要求,結合泸州市生态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環評預審服務

充分運用三線一單科學預判,依托四川省三線一單數據分析系統,提前介入、超前服務,做好項目前期可行性論證,優化選址、選線,嚴格兩高項目環評審批管理,預防出現重大方向性問題。針對急需開工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問題複雜的重點産業項目,地方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需要提前研判環境可行性的項目,以及重點園區相關規劃環評,會同有關部門、專家開展環評預審,出具預審意見,為項目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二、精準提供環評審批服務

建立省、市重點項目環評專人、專題、專班三專服務機制,繼續實行清單制+責任制,并進行動态更新管理,每半月調度環評進展情況,準确掌握項目基本信息、環評編制及審批進展情況。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加強對上彙報溝通,對外解釋宣傳,對下指導幫扶,切實做好從環評文件編制到環評審批的全過程服務保障,合力推動重點項目落地、重大産業布局、民生工程惠民等工作,确保重點項目不因環評受限。持續開展小微企業三個一環保服務,及時解決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卡點問題。

三、有效提升環評審批效能

持續深入推進全市環評審批領域業務能力建設,營造比學趕超良好氛圍,提升服務重點項目環評審批能力。落實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繼續推進全程網辦不見面審批,優化環評審批辦理程序。開辟綠色通道,對符合生态環境保護要求的重點項目即報即受理即轉評估,審批時限在承諾時限内進一步壓縮。建立完善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行業,包括印刷和記錄媒介複制業、金屬制品業、水的生産和供應業等多個領域試行告知承諾制管理。

四、優化簡化環評文件編制

指導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前啟動、加快編制環評文件,對位于已完成規劃環評并落實相關要求的園區,且符合生态環境相關準入要求的建設項目,可簡化政策和規劃符合性分析、選址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論證等,共享共用污染源調查、生态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降低環評編制成本,提高環評編制效率。對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等級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轉運站、污水處理廠等項目,同類型項目可打捆開展環評審批。

五、動态管理環評審批權限

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簡政放權,結合市管企事業(單位)環境監管權限調整,在前兩批授權基礎上,将原市管企事業(單位)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新、改、擴建項目(高新區除外)授權所在區縣生态環境局承擔環評審批具體工作,做到應放盡放。适時組織授權審批執行情況效果評估,根據審批能力、時效、質量以及各區縣、園區生态環境質量、輿情管控等方面,綜合分析研判,動态調整,必要時進行差異化授權,做到有放有收。

六、紮實開展環保幫扶活動

加強環保政策解讀,積極為企業提供環保法制宣傳、法律咨詢,引導企業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及時提醒預警,督促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做到監督管理有尺度亦有溫度。加強專業技術指導,依托生态環境廳正在開展的千名專家進萬企幫扶活動,幫助企業制定和優化污染治理方案、破解技術難題;加強助企纾困政策宣傳,動态管理涉企政策台賬,落實各項助企纾困政策,對企業的咨詢即收快辦,及時予以回複或組織遠程會診,協助解決企業環保難題。用好服務群衆辦實事 生态環境局長接待日工作機制,常态化開展市、縣兩級生态環境部門主動下訪、開門接訪活動,推動群衆身邊突出生态環境問題依法、及時解決。

七、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動态調整生态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清單内企業通過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監控、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等方式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指導幫扶,确保清單内企業無事不擾。針對在建項目,督促建設單位落實生态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确保環評批複的各項生态環境保護設施、措施落實到位,杜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無證排污等違法行為,确保重點項目不發生重大生态環境問題。根據企業違法行為實際情況,依法适用不予行政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以及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對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未能按期完成環境問題整改的企業,酌情延長整改期限。審慎采取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等措施,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八、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

加大對重點排污單位的幫扶指導,幫助企業提高環保績效水平,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分類管控,不搞一刀切,全力服務穩增長大局。對于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等,在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準前提下,可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繼續作業。

九、做好環保領域争資争項

認真研究國家和省級生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要求,掌握專項資金投向,支持和指導各區縣謀劃儲備一批生态環境治理項目,提高項目入庫率。推進中央和省級生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和EOD項目實施,加強項目規範化管理,加快專項資金撥付,推動四川省節能環保産業暨環保基礎設施招商會簽約和引進項目盡快落地見效。結合生态環保貸款貼息政策,為生态環保項目争取貼息資金,加強政銀合作,依托省級投融資保障機制,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擴大生态環境領域有效投資。

十、支持環境咨詢服務發展

推進環境咨詢服務業的發展,支持環保管家、環境監理、環境技術評估、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等新興環境咨詢服務業發展,實施綜合環境服務咨詢,鼓勵探索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企業共享環保公共基礎設施或集中工藝設施的環境治理模式。強化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管理,依法依規管理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提升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能力,增強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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