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1-10 10:14:00 【字體:

泸州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年以來,我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嚴格依法行政,健全決策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

牢牢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難點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法和法治檔案制度,推動幹部學法守法由軟任務變為硬指标。制定《泸州市環境保護局會前學法制度》,堅持局務會、黨組會會前學法和中心組學法制度,重點學習新修訂的《憲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切實提高幹部職工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意識,全年共開展12次黨組中心組學習的會前學法。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成員,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斷檔、不脫節。

(二)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一是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進一步簡化項目專業評價辦理流程,整合評估評審等相關辦事環節,實行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評審、統一反饋、控制周期,持續優化服務。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認真履行依法行政職能,發揮法治服務保障作用,對照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對我局保留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排污許可、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噪聲和固體廢物)等9項行政許可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辦理。

二是深入推進權責清單制度。編制行政權力清單,進一步清理優化行政權力事項,對涉及的224項行政權力和責任事項實行動态管理,強化跟蹤督辦、績效評估和獎懲逗硬,切實做到權責法定。

三是提升政務信息公開水平。結合三項制度改革試點、雙公示工作,積極推進環評審批流程、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重大環境行政處罰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切實提高環境政務信息公開度、透明度。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做到所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均按照申請人要求的方式進行回複,能公開的在法定時限内予以公開,涉密的安排申請人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查閱,不能公開或不屬于我局公開範圍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原因和應當提請公開的單位聯系方式。

(三)加強立法和規範性文件管理,規範行政具體行為。

一是開展《泸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立法預調研工作。按照《泸州市人大2018年度立法計劃》(泸人辦〔2017163号)要求,組建起草工作領導小組,明确專人、落實責任,積極開展《泸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立法預調研工作。通過對全市116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全面摸排,公開征求意見等,形成《條例》(初稿)及其說明。按時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泸州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立法項目建議》和《<泸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立項論證報告》,圓滿完成市領導下達給我局的2018年立法工作任務。

二是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制定《泸州市環境保護局常态化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環境行政複議收案登記、決定工作規定》《環境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答複應訴工作規定》等,建立健全環境行政執法制度。繼續深化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及時調整行政處罰案件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确保行政處罰決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今年以來,召開行政處罰案件審議會8次,行政審批集體審議會23次,對主辦的21件行政處罰案件、289個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集體審議。完善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機制,修訂并公示《泸州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目錄》,對550餘個雙随機派發任務和16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印發《泸州市環境行政執法文書》,規範統一全市環境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提升環境行政執法行為斷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三是提升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水平。開展規範性文件審核備案,今年以來,共審核代市政府起草的規範性文件1份,審核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文件2份,并對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牽頭完成全市生态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制作了代市政府起草和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台賬,保留代市政府起草的規範性文件3個、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文件2個。

四是完善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團隊擔任法律顧問,凡做出重大行政決定、規範性文件審查、合同簽訂等事宜,均向法律顧問咨詢意見,确保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制度、合同協議鑒訂、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置等符合法律規定。

(四)加大執法力度,形成環保執法高壓态勢。

一是完善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深化跨區域聯動合作,強化赤水河流域環境保護,與貴州省遵義環境保護局組織開展了第6輪赤水河流域環境保護聯合執法行動。與沱江流域的成都市等6地市簽訂了流域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建立聯合會商制度,共同維護區域、流域環境安全。強化兩法銜接工作,與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江陽區法院等建立了常态化信息共享合作機制、公益訴訟案件常态化聯系機制、案件咨詢會商機制。今年以來,向公安機關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1件、犯罪移送2件。進一步豐富完善環境信用評價管理方式、手段,實現一處受罰、處處受限合力,倒逼企業自覺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整合系統内部執法資源,加大測管協同事前溝通、事中測管同步、事後及時反饋和會商,切實提升雙随機執法抽查質量。

二是圍繞三大戰役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組織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标排放、VOC(揮發性有機物)、ODS(破壞臭氧層物質)、固體廢物及堆場、飲用水源地保護、大氣污染強化督查、水污染強化督查等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以零容忍态度嚴打生态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環境違法行為309件,處罰金額4011萬元,實施配套辦法案件97件,其中,按日計罰3件、查封扣押20件、限産停産41件、行政拘留移送31件、犯罪移送2件。強化環境安全隐患排查,委托生态環境部華南環科所專家團隊對35家重點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安全隐患排查診斷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切實築牢環境安全底線。

三是加強環境監管隊伍建設。印發《泸州市網格化環境監管劃分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環境監管隊伍建設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網格體系。截至目前,共建立市級網格1個(包含成員單位24個市級部門、單位),二級網格10個(包含長開區、高新區、酒業園區3個園區),三級網格145個,四級網格1620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由市環境保護局作為執法主體,局直屬單位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作為受委托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健全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全市環保系統依法取得行政執法證和委托行政執法證的人員99人,其中行政執法監督證4人、調離和退休注銷2人、補辦3人、新辦1人。

四是強化執法人員培訓。通過舉辦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與生态文明建設和黨委政府環保責任主體培訓班,組織全市網格化環境監管業務培訓,邀請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執法人員開展精準培訓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層環境保護隊伍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通過組織開展環境執法技能比賽,評選一批勞動技能競賽标兵和勞動技能競賽能手,在全市執法系統營造比學趕超幫的濃厚氛圍。在第六期全國生态環境執法案例展評中,我局提交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例榮獲全國第二名;2018年初,泸州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相繼被評為“2017年度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單位全國環境保護系統先進集體

五是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印發《泸州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普法實施計劃》《泸州市環境保護局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方案》,深入宣傳憲法至上、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強化企業宣傳教育,通過培訓會、執法檢查、行政約談等方式,宣貫環保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切實增強企業環境守法意識,認真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創新環保宣教模式,啟動泸州環保宣傳教育綠芽行動,播放稭稈禁燒法治宣傳片,以漫畫形式向社會公衆展示10起泸州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強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環保知識的宣傳和普及,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不斷夯實生态環境保護的群衆基礎。

(五)依法化解環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制發《泸州市環境信訪工作實施意見》《泸州市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環境社會風險排查實施方案》等文件,細化明确環境信訪工作目标任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受理調處、制度保障等長效機制。2018年,全市共受理環境信訪781件,其中市本級共受理各類環境信訪180件,包括12345市長熱線轉51件,12369環保舉報平台受理96件,網絡問政10件,來信來訪來電23件,各類信訪投訴件通過轉辦、交辦、自辦,均得到及時處理和回複,回複率達到100%。制定出台《環境行政複議收案登記、決定工作規定》《環境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答複應訴工作規定》等文件,規範行政複議、訴訟案件辦理程序,确保行政複議、訴訟合法合規。2018919日,在全市法治論壇上就環保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建議作了交流發言。

二、存在的問題

(一)普法工作有待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形式不夠豐富,針對性和實效性仍需進一步提高;宣傳覆蓋面、社會參與度及影響力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增強。

(二)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難度日趨增大。随着《水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四川省生态環境廳生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标準》等一批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的實施,環保行政處罰力度大幅增加,導緻部分企業在面對高額罰款是産生一定的抵觸情緒,降低行政處罰的執行效率。

(三)基層能力建設有待提高。全市環境法制機構人員人員少、專業水平低的現象較為普遍,難以适應新形勢下生态環境保護工作要求,繼承環境執法機構工作痕迹化、精細化、規範化水平亟待提高。

(四)兩法銜接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兩法銜接過程中,執法檢查、取證調查、案件辦理等信息未能徹底實現互聯互通,導緻司法部門對行政機關的案件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完整。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創新普法形式,豐富普法載體,深化普法教育。

繼續深化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環境普法教育工作,積極探索針對廣大群衆的環保普法宣傳新形式,豐富載體,注重成效,為法治泸州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強化環境保護執法聯動機制。

完善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單位)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強化與發改、經信、住建、水利、農業、電力等部門的聯動頻次,整合優化執法資源,實現快速響應、精準發力,推進重大案件會商、案件移送、聯合辦案、信息共享等機制的不斷完善和落實落地,共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嚴格實施環境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進一步完善雙随機污染源抽查數據庫,所有信訪調處、案件調查、專項行動、日常檢查、風險排查等工作任務,均通過雙随機系統派發,健全跟蹤督查機制,在确保發現的環境問題整改到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到位的同時,提高執法痕迹化、精細化、規範化水平不高。

(四)進一步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

以問題為導向,針對環保新法新規新标貫徹落實、行政複議訴訟、兩法銜接、在線監控設施監管、環境風險防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等重點領域,通過走出去引進來,以開展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專題培訓班、環境執法技能比賽等方式實施精準培訓。

 

                        泸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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