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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910/2021-00005 發布機構: 市生态環境局
生效日期: 2021-03-26 主題分類: 10C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關鍵詞: 部門預算

2021年度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3-26 【字體:

       

目錄

 

一、基本情況1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3

二、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一)收入預算情況4

(二)支出預算情況4

三、财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5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5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6

六、“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7

(一) 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83.33%。7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增加50%。7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8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8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8

(一)單位運行經費8

(二)政府采購情況8

(三)國有資産占有使用情況8

(四)績效目标設置情況9

十、 名詞解釋9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職能簡介。(1)負責環境應急服務及代局機關履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2)組織拟訂我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态破壞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3)負責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通報及應急預警。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态破壞事件應急處置及損失評估。(4)負責組織環境風險防範及應急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區縣和企事業單位編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5)參與相關環境執法檢查工作,對存在環境安全隐患的企事業單位提出處理建議。參與解決跨區域與跨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6)負責全市環境應急指揮平台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環境應急物資、設備的維護管理。(7)履行機動車尾氣污染和固體廢物監控職能。(8)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重點工作。(1)加強資源整合,開展全市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工作。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且上級部門(生态環境廳、市應急管理委員會等)對政府、部門預案編制(修訂)工作要求越來越高,明确提出要在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編制(修訂)預案。我局于2017年起,在泸州長江經濟開發區高壩片區試點,推進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8個重點工業園區已完成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基本覆蓋全市範圍内環境風險源聚集區域。今年,根據資金情況,整合各園區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現有資源,推進全市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工作,在此基礎上,修訂《泸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加快推進環境應急指揮平台功能升級完善。進一步完善泸州市環境應急指揮平台(一期)系統,重點針對現有短闆,集中資源,着力完善應急預案查重、預警預報等日常管理輔助功能,同時,主要提升GIS地圖信息管理、720度全景、風險源台賬管理、應急物資RFID标簽管理、長江流速監測等系統功能。(3)加強環境應急機構和隊伍建設。懇請市局督促江陽、龍馬潭、古蔺等區縣落實專職環境應急管理人員,有條件的盡快設立專職管理機構,完善和提升環境應急隊伍。依托部分大中型企業和社會機構消防、救援等現有應急隊伍,建立互助合作和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強化社會資源整合,提升環境應急處置社會救援力量參與度,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能力。(4)進一步加強物資儲備管理。完善應急物資種類,進一步規範台賬管理,與企業簽訂化學品代儲協議,加快推進泸州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叙永分庫的建設。(5)借鑒環境應急處置“南陽思路”,開展“一河一策一圖”試點工作。選擇1至2條(個)河流或區域為試點,遵循環境應急處置“南陽思路”,完善 “一河一策一圖”處置預案。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是泸州市生态環境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為一級财政預算單位。

二、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收支預算總數362.83萬元,較2020年收支預算總數642.15萬元減少279.32萬元,下降43.50%,下降的主要原因結轉資金減少和項目優化合并。

(一)收入預算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收入預算362.8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40萬元,占11.0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2.83萬元,占88.98%;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支出預算362.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總額96.03萬元,占26.47%項目支出預算總額266.8萬元,占73.53%

三、财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2021年财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62.83萬元,比2020年财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279.32萬元,下降43.50%,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環境應急事件發生頻率降低,應急準備經費有所下調;二是應急儲備物資較前兩年有所增加,本年度采購減少;三是環境風險排查程序化,本年度運行頻率将處于低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2.83萬元,上年結轉4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7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339.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62.83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279.32萬元,變動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結轉資金為200萬元,本年結轉資金為40萬元,結轉資金減少額度較大;二因環境應急事件發生頻率降低,應急準備經費有所下調三是應急儲備物資較前兩年有所增加,本年度采購減少四是環境風險排查程序化,本年度運行頻率将處于低位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62.8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0萬元,占3.36%、衛生健康支出4.72萬元,占1.30%、節能環保支出339.81萬元,占93.66%、住房保障支出6.10萬元,占1.6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2021年預算數為8.13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06)2021年預算數為4.07萬元,主要用于職業年金繳費。

2. 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事業單位醫療(02)2021年預算數為3.7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03)2021年預算數為0.9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3.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99)2021年預算數為131.0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和績效工資開支。

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大氣(01)2021年預算數為68.80萬元,主要用于機動車尾氣遙感維護、搬遷及非道路移動源監管業務。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2021年預算數為120萬元,主要用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突發環境應急處置及環境安全監管。

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減排(11)生态環境監測與信息(01)2021年預算數為20萬元,主要用于環境應急指揮平台運行維護。

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2021年預算數為6.10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6.0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4.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基本運轉經費21.7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數16萬元,較上年預算無增減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5萬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市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确需安排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後安排經費。

(1)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83.33%

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節行節約的相關規定。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增加50%。

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1輛,多功能貨車1輛。本年度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保障日常工作及應急工作開展。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單位運行經費

2021年,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單位運行經費财政撥款預算為21.78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12.04萬元,增加123.61%。主要原因是财政預算保障方式的改變

(二)政府采購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76.8萬元。其中:機動車尾氣監管支出36.8萬元,應急物資設備維護、管理40萬元。

(三)國有資産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用車2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套。2021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标設置情況

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标:一是詳細摸排,加強環境應急信息管理和應用;二是重點抽查,規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三是精心組織,開展多層級環境應急演練;四是借智借力,用活用好環境應急管理專家庫;五是強化預防,持續深入推進環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六是加強聯動,強化環境風險聯防聯控和應急值守。部門項目支出預算7個項目全部設置績效目标 。

10、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财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2080504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未實行歸口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休經費;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指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2101103公務員醫療補助:指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繳費。

(五)節能環保:2110101行政運行:指行政單位基本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2110104環境保護宣傳:反映環保部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2110203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反映環保部門對建設類規劃、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評審,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理、驗收等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指其他用于環境監測與監察方面的支出,2110301大氣:指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體:指政府在排水、污水處理、水污染治理、飲用水源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0401生态保護:指生态功能保護區、生态示範區、生态管理及能力建設、日常管護、宣教、試點示範等支出,生态修複支出,資源開發生态監管等支出,2111101環境監測與信息:指環保部門監測和信息方面的支出,2119901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指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積金: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财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2210203購房補貼: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标所發生的支出。

(八)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财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單位運行經費:為保障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1年度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2021年度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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