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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910/2021-00001 發布機構: 市生态環境局
生效日期: 2021-03-26 主題分類: 10C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關鍵詞: 部門預算

2021年度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3-26 【字體:

               

  

 

一、單位基本情況 ……………………………………………3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3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9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9

、财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10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10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10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1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11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17

、“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17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8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8

(一)單位運行經費…………………………………………19

(二)政府采購情況…………………………………………19

(三)國有資産占有使用情況……………………………19

(四)績效目标設置情況…………………………………19

 十、名詞解釋……………………………………………19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市生态環境局職能簡介。

根據《泸州市生态環境局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泸州市生态環境局(簡稱市生态環境局)是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市生态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重點工作

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主動适應新發展階段、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有效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堅持生态優先、綠色發展,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加強生态建設和修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争創全省和成渝地區經濟副中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泸州新征程奠定堅實環境基礎,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主要目标:在繼續鞏固提升十三五環境質量基礎上,結合十四五生态環境保護目标,推進全市生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态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環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全面完成國家、省、市年度考核各項指标。

具體任務:(1)紮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推進《泸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标規劃(2018—2025年)》工作任務,制定泸州市2021年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繼續把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作為全市生态環境保護一号工程,強化 PM2.5 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實施重點行業 VOCs、夏季臭氧、冬季顆粒物綜合治理三大攻堅行動

持續鞏固水環境質量。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态擴容兩手發力,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态保護、水環境治理。加大長江、赤水河、永甯河等良好水體保護,鞏固提升沱江、濑溪河流域治理成效,狠抓大陸溪、龍溪河、仁和溪等流域污染治理攻堅,推動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持續開展土壤環境污染狀況調查,強化土壤環境污染成因分析和調查成果應用;深化農用地周邊涉镉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大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在産和關閉企業地塊的監管力度。創新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制度建設,強化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補齊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短闆,持續開展危廢三年整治、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廢塑料污染治理、清廢行動、尾礦堆場污染防治、礦山礦企生态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等專項行動。

持續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全面實施《泸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确保2021年底全市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整合各相關部門資源,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積極探索建立泸州治理模式。紮實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落實落地,持續推進地下水污染突出問題整治。

持續提高生态系統質量。進一步健全自然保護地監督機制,加強對各類自然保護地和生态保護紅線監管。開展綠盾2021”專項行動。開展全市各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評估和管理提升工作,持續鞏固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效,确保縣級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質100%達标。

  持續加強核與輻射監管。嚴格核與輻射行政許可審批,規範開展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等行政審批服務。強化核與輻射日常監管,加強事中事後監督,開展部門聯動執法,加強監督檢查,嚴防輻射事故事件發生。

持續推動生态環境問題整改。持續推進各級各類生态環境問題整改,加快推進存量問題整改,避免出現整改逾期情況。适時組織回頭看,不斷鞏固整改成效。紮實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各項迎檢準備,重點針對國家移交和省級自查長江經濟帶生态環境問題、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及省級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逐一核實整改情況,并舉一反三,全面整治同類問題和延伸性問題,堅決杜絕出現颠覆性問題。

持續強化生态環境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産工作職責,統籌推進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統籌推進安全生産專項工作,持續開展問題和風險隐患摸排梳理,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有效推動和完善危險廢物等環境監管體系,堅決維護全市生态環境安全。

2)主動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全面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推動落實泸渝兩地生态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協同推進跨區域、跨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複,推動生态環境信息共享,強化聯合執法和應急聯動。配合省上制定和實施《長江流域川渝橫向生态保護補償實施方案》,共同謀劃實施一批生态環保重大項目。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動服務重點項目環評,建立重點項目環評台賬,定期調度重點項目環評工作;實行專人負責制,協調重點項目環評編制與審批;開展重點項目環評預審,把好環評預防關口;加大對區縣和市内其他審批部門審批環評的抽查複核力度。做好全市排污許可證的申領、延續、變更和注銷工作。不斷完善雙随機、一公開制度,着力營造公平公正營商環境。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協同推進能源結構優化、強化節能增效、促進産業轉型升級,推動能源、工業、建築、交通和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實施降碳減排行動,從源頭治理環境污染。推進三線一單優化完善和落地應用,實施三線一單生态環境分區管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壯大環保産業發展。深入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完成2021年工作任務。

持續加強生态環保項目管理。加強2021年生态環保項目包裝儲備,積極争取上級生态環保專項資金支持。強化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督促生态環保項目建設進度,切實發揮資金績效。

3)不斷完善生态環境治理體系

①推進規劃編制實施。高質量謀劃泸州“十四五”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編制實施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環境保護規劃。形成以綜合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規劃體系。

②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建設。推動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不斷健全和完善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推進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強化執法裝備配備,落實無人機、車輛等配置。依托雙随機、信訪調處等執法檢查,持續做好測管協同,加強與刑事司法機關的聯動,繼續落實正面清單優化執法檢查,依法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不斷提升生态環境監測能力。完成全市生态環境應急監測設備采購,推動超級組分站、國标小型站和大氣自動監測VOCs走航、顆粒物走航和激光雷達建設。不斷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借助長江生态環境保護駐點跟蹤研究等專家團隊和自身技術力量,集中攻克生态環境治理難題。

4)深入推進生态環保隊伍建設

不斷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指示批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納入機關黨建工作要點、中心組學習計劃等内容。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高标準、高質量開展黨史學習教育。

持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市委、市政府十二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深入推進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堅持違紀問題零容忍、線索處置零遺漏,緊盯行政審批、環境執法、環境監測、項目資金、資金分配、設備采購、幹部人事等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持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及時通報各類違紀違規案例,汲取生态環境領域典型案例教訓,讓全系統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紮實推進業務能力建設。繼續堅持以政治建設引領業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容錯糾錯、關心關愛等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完善崗位能手和業務标兵等選拔使用機制,着力培養綜合業務、督察執法和環境監測方面的業務精英骨幹,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提升業務能力建設成效。深入開展跨專業、跨行業的多位一體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幹部職工綜合業務能力。深化拓展能力建設的領域和模式,持續加強監測能力建設,特别是年輕幹部後備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監測硬件設施更新、設備性能提升工作,全面提升監測綜合分析能力。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市生态環境局下屬一級預算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2個,主要包括泸州市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泸州長江經濟研究中心、泸州市環境應急服務中心。

二、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生态環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52.1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6.3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6.6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364.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73萬元。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收支預算總數4552.14萬元,2020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3302.6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運轉支出增長131.93萬元,為落實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進一步規範預算管理,厘清支出邊界,将原項目支出中列支的基本支出進行調整歸位二是減少了去年按上級要求配套的長江水質監測站建設項目資金及中省資金安排财政結轉項目資金等支出3434.61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收入預算4552.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52.1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支出預算4552.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94.81萬元,占15.26%;項目支出3857.33萬元,占84.74%

三、财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财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552.14萬元,2020年财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3302.68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運轉支出增長131.93萬元,為落實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進一步規範預算管理,厘清支出邊界,将原項目支出中列支的基本支出進行調整歸位二是減少了去年按上級要求配套的長江水質監測站建設項目資金及中省資金安排财政結轉項目資金等支出3434.61萬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52.14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6.3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6.6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364.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73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552.1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3302.6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運轉支出增長131.93萬元,為落實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進一步規範預算管理,厘清支出邊界,将原項目支出中列支的基本支出進行調整歸位二是減少了去年按上級要求配套的長江水質監測站建設項目資金及中省資金安排财政結轉項目資金等支出3434.61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6.32萬元,占2.56%、衛生健康支出26.61萬元,占0.58%、節能環保支出4364.48萬元,占95.88%、住房保障支出44.73萬元,占0.9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行政單位離退休(012021年預算數為49.4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慰問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42021年預算數為44.5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062021年預算數為22.29萬元,主要用于職業年金繳費。

2.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行政單位醫療支出(012021年預算數為20.61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032021年預算數為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

3.節能環保支出(211)。

1)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行政運行(環境)(012021年預算數為507.15萬元,主要用于2021年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單位基本定額支出等。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環境)(022021年預算數為404萬元,主要用于完成生态環境水、氣、土、監測、審批等各項業務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務及我局臨聘人員勞務費,保障生态環境可持續發展,提升群衆對生态環境滿意度。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生态環境保護宣傳(042021年預算數為110萬元,主要用于綠芽行動及生态文明宣傳教育工作,完成生态環境宣傳教育任務,持續提升公衆生态環境保護意識,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輿論保障。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标準(052021年預算數為118.8萬元。其中, 用于法規與審計專項工作30萬元,完成審核合同、規範性文件,法制審查行政處罰案卷,開展專項内部審計,評查全市生态環境行政處罰案卷,啟動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調查,完成省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完成市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用于編制完成泸州市“三線一單”生态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細化項目88.8萬元,上傳四川省“三線一單”生态環境分區管控數據應用系統,并提出《泸州市建立生态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01)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992021年預算數為384萬元。其中,用于全市2019年度環保先進個人獎勵24萬元,為樹立先進典型,激勵廣大幹部職工投身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用于第二輪中央生态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工作200萬元,主要用于定期開展生态環境保護反饋問題整改全域督導,持續推進各級各類生态環境問題整改,确保全市各級各類生态環境問題整改到位;迎接第二輪中央生态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做好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泸州開展督察的陪檢工作,高效并順利完成中央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的生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用于生态環境保護長江生态環境保護修複駐點跟蹤研究150萬元,用于環境應急預案修編及區域風險評估等工作;用于生态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資金10萬元,對生态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者進行獎勵。

2)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監測與監察(02)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032021年預算數為150萬元,主要用于環評技術評估工作,拟對2021年建設單位報送的約200個環評文本中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的可靠性、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等開展技術評估,确保環評審批質量,減輕因環評文本質量問題導緻審批失誤。

節能環保支出(211)環境監測與監察(02)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992021年預算數為9.3萬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固定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服務費,完成對全市37家試點企業一廠一策方案的編制工作,指導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對試點企業在線監測控系統建設的驗收進行技術指導,減少全市污染,提升生态環境質量。

3)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大氣(012021年預算數為1206.76萬元。其中,用于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儀器采購項目235.6萬元,涉及泸州市2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儀器更新;項目實施後,可為定量和定性分析泸州市空氣質量現狀及演變趨勢提供技術支撐用于老窖公司企業補助585萬元,大幅降低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用于餐飲油煙在線監控系統服務費56萬元,實施精細化管控,減少油煙污染;用于泸州市網格化微站和激光雷達項目330.16萬元,做好該項目設備巡檢,提供專業運維服務,通過數據可視化展示分析,使大氣環境分析人員實時掌握環境質量狀況,提高環境監測與分析能力,為大氣環境分析和管控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

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體(022021年預算數為1125.37萬元。其中,用于《泸州市地表水功能區劃》修訂編制50萬元,完成預計50條(流域面積50平方公裡以上)河流修訂編制工作;用于長江經濟帶水質自動監測能力建設儀器采購項目230萬元,完成龍馬潭區官渡大橋、納溪區觀音橋、叙永縣堰壩大橋和泸縣九曲河等4個水質自動站儀器設備驗收支付工作,為泸州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數據支撐,推動水環境質量改善;用于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泸州市重點流域水生态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服務項目48萬元,全年預計完成60個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工作。開展泸州市重點流域水生态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确保國省控考核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和省上考核要求;用于5個水質自動站遷建項目質保金3.6萬元;用于泸州市生态環境局江、湖治理服務采購項目211.5萬元,涉及購買9個水質自動監測站的數據服務,中标價634.5萬元,分3年考核,每年費用211.5萬元,經考核後支付服務費,為境内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數據支撐,推動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用于泸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評估項目62.1萬元,完成報告編制,對全市7個區縣109個飲用水源進行評估調查,進一步鞏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用于泸州市生态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經費80萬元,完成泸州市生态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設和生态環境保護提供科學指引和行動指南;用于泸州市生态環境應急監測設備采購項目290.17萬元,采購113套/台應急監測設備,綜合提升全市生态環境應急監測能力;用于濑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社會化服務項目150萬元,完成濑溪河幹流2公裡範圍内排污口的排查、監測,核實排污口廢水來源,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張圖”和“一口一檔”溯源分析,完成濑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

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噪聲(032021年預算數為46.5萬元,主要用于完成5個聲功能區噪聲監測設備采購項目的設備驗收支付工作,進一步完善噪聲自動監測網絡體系。

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土壤(072021年預算數為57.6萬元。其中,用于2020年泸州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試點區建設環保管家服務項目17.62萬元,用于2021年泸州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試點區建設環保管家服務項目10萬元,委托專業機構對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環境保護政策、法律咨詢,環保管理咨詢、巡查服務、環保培訓等方面提供服務,不斷提升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土壤環境監管能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務及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專項整治項目29.98萬元,支付2020年采購的2個方案編制項目尾款,持續改善土壤質量,可持續期限不低于3年,企業規範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4)節能環保支出(211)污染減排(11)生态環境監測與信息(012021年預算數為245萬元,其中,用于環境信息系統運維費100萬元,保障市級及縣區生态環境部門辦公網絡、環保專網、應用系統、電子政務網、金财網、保密專線網絡通暢及相關設備正常運行,保障移動1G光纖、電信(100M 2條光纖通暢,将信息網絡技術應用到生态環境管理工作中,轉變了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果;用于泸州市環境信息化省市縣三級統籌建設項目(運維費)145萬元,對我局機房、網絡、視頻會議系統、三級統籌項目新建及存量業務應用系統的運行維護,對全局的信息安全進行保障。包括定期巡檢、技術支持、應急響應服務、信息安全檢查、設施質保服務等。提升生态環境信息化水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2021年預算數為33.42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購房補貼(032021年預算數為11.31萬元,主要用于職工購房補貼發放。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94.8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6.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基本運轉經費228.0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生态環境局2021三公經費财政撥款預算數2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萬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市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确需安排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後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迎接上級檢查調研及兄弟市州到我市交流學習接待。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2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過路過橋)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關日常工作、環保督察、大氣巡查及應急工作開展。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生态環境局2021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單位運行經費

2021年,市生态環境局單位運行經費财政撥款預算為228.06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131.93萬元,增長137.24%。主要原因是為落實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進一步規範預算管理,厘清支出邊界,将原項目支出中列支的基本支出進行調整歸位。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泸州市生态環境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35.6萬元。主要用于生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采購2個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儀器設備

(三)國有資産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生态環境局共有車輛2輛,其中。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台(套)。

2021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标設置情況

績效目标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2021市生态環境局所有項目勻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标,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标,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财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2080504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未實行歸口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休經費;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指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2101103公務員醫療補助:指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繳費。

(五)節能環保支出:2110101行政運行:指行政單位基本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2110104環境保護宣傳:反映環保部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2110203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反映環保部門對建設類規劃、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評審,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理、驗收等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指其他用于環境監測與監察方面的支出,2110301大氣:指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體:指政府在排水、污水處理、水污染治理、飲用水源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2110303噪聲:反映政府在治理噪聲與震動污染方面的支出,2110307土壤: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調查、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0401生态保護:指生态功能保護區、生态示範區、生态管理及能力建設、日常管護、宣教、試點示範等支出,生态修複支出,資源開發生态監管等支出,2111101環境監測與信息:指環保部門監測和信息方面的支出,2119901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指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積金: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财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2210203購房補貼: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标所發生的支出。 

(九)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财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财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财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标

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标表

2021年度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2021年度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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