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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910/2020-00035 發布機構: 市生态環境局
生效日期: 2020-12-05 主題分類: 10Z其他
關鍵詞: 法治政府建設

關于報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

來源: 發布時間:2020-12-05 【字體:

       中共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黨組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關于報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市委、市政府:2020年以來,市生态環境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抓手,嚴格依法行政,健全決策機制,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2020年主要舉措和成效(一)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一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一把手”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持研究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點、年度普法工作計劃、行政複議、出庭訴訟等涉及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難點工作,切實做到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二是積極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要求。今年以來,我局涉及行政訴訟案件3件,單位負責人全部出庭應訴。三是帶頭落實局黨組會前學法制度。今年已組織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由裁量标準解讀(2019年版)》等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和黨内法規學習20餘次,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強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設。一是進一步修訂完善《泸州市生态環境行政執法文書》《泸州市生态環境局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議制度》《泸州市生态環境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建設項目“雙随機”環境管理檢查工作制度》等10餘個制度。二是優化環境執法監管。制發《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三是制發《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關于明确全市環境行政處罰有關工作的通知》(泸市環發〔2020〕54号),明确市區縣行政處罰權限劃分及相關工作程序,确保垂改工作有序推進。四是建立公平競争審查制度。草拟《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關于加強公平競争審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責任分工、審查程序、審查标準等,确保制定的有關政策措施、招标文件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平競争要求。(三)深化政府職能轉變。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三集中三到位”,推進“一門服務”和“一窗通辦”,保留的10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市政務大廳窗口集中辦理;全面落實行政審批“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精簡辦事程序,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事時限。二是持續推進生态環境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認真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發揮環境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作用,促進企業提升環境治理水平。2020年,共完成省級60戶、市級154戶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三是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改。嚴格落實《關于開展人民群衆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活動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範圍内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大調查,廣泛聽取人民群衆意見建議,以提高生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共印發調查問卷100餘份,收回51份,社會滿意度100%,收到建議5項,均全部完成整改,并在全市整改工作推進會上作交流發言。(四)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一是加強疫情防控監管。制定醫療廢物、醫療廢水、城鎮生活污水、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運處“四張流程圖”,實現醫療機構排查和醫療廢物規範收運處2個100%。二是創新“智慧互聯+監管網格”排查模式,推進生态環境問題基層治理。投入158萬元建成環境監管網格化綜合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環保網格員制度,推進生态環境問題監管網格化。三是強化環境投訴舉報辦理。及時處理信訪,就地化解矛盾,維護群衆的合法利益。今年以來,共受理群衆環境信訪和投訴舉報事項220件,均按時辦結。四是堅持有案必查、執法必嚴,持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今年以來,先後組織開展了危險廢物專項、大氣污染強化督查、水污染強化督查、建設項目等專項執法行動近10次,截至目前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50件,處罰金額1554.7萬元。(五)強化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一是積極開展合法性審查。對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稭稈區域的通告》《泸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等規範性文件全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委托法律顧問對我局招标合同開展法制審核46份。二是定期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報備。每個季度調閱發文登記簿,對疑似規範性文件的,由内設法制機構對文件内容進行審查,避免因起草科室把握不準而漏審漏報。三是建立規範性文件台賬管理制度,根據印發不同主體,分别建立代拟和自身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目錄,實行動态化管理。(六)全面提升立法質效。一是積極配合重點領域立法。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草案)》立法調研、文本初稿起草等工作,全程參與省、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曆次現場調研及市人大6次立法座談會。目前,該條例已通過省人大一審、二審,正在開展雲貴川三省協同意見征求。二是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積極會同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召開生态環境“兩法銜接”工作會,主動通報生态環境涉法工作情況,與法院、檢察院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機制、公益訴訟案件常态化協作機制。2020年,與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交流3次,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2件,未收到檢察機關檢察建議書。三是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主動與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溝通,多方收集相關情況,并積極與會辦部門協商,按期辦結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第194号“關于加強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及修複的建議”和第391号“關于加強赤水河流域保護發展立法的建議”等我局牽頭辦理的提案及代表建議8件、會辦11件。四是依法出庭應訴訴訟。依法辦理王葉飛訴我局行政不履職上訴案、王春先不服我局(古蔺生态環境局)查處古蔺郎酒廠“名酒名鎮”項目具體行政行為及省廳複議決定案,我局認真研究,積極答辯,訴訟人皆分别被市中院、省高院及江陽區法院駁回。在曾炯、袁應芳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不履行特定職責案中,我局積極督促企業整改,認真回應群衆訴求,最終促使起訴人撤訴。(七)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嚴格執法人員管理制度。組織新進在編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證期滿換證人員30餘人參加培訓考試,切實增強執法人員職責法定意識。二是強化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設立“曝光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專欄,依法公開環境行政審批事項、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接受社會監督。2020年,召開案件審議會4次,審議行政處罰案件10件,出具法制審核意見書10份,書面審查法律文書30餘份;召開環境行政審批會27次,審批建設項目環評81個,審核排污許可證687家;“雙公示”平台公開信息508條。(八)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一是強化幹部職工學習培訓。認真落實黨組會前學法制度,突出領導班子帶頭學法,組織會前學法20餘次;組織各類環境監管業務培訓近10餘次,着力提升生态環境系統幹部職工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二是加大對外普法力度。利用泸州電視台《給你說法》及泸州生态環境官方微信、微博等宣傳平台,開展各類環保法律宣傳。組織企業環境守法培訓會、座談會、約談會10餘次,組織重點企業負責人環保法律法規考試1次,印發《2019年十大典型案例》《企業環境守法守則》等法制宣傳資料500餘份;聯合重慶大足和重慶榮昌開展“川渝共建生态圈 三地共護濑溪河” 主題“六五”環境日活動,聯動環保宣教;以泸州環保“綠芽”行動為支撐,組織環保夏令營、垃圾分類高校聯盟、環保主題文藝活動等活動30餘場次。帶頭參與疫情防控知識普及,出動疫情防治宣傳工作人員2000餘人次,宣傳走訪社區居民3000餘戶,接受群衆防疫咨詢1800餘次,發放科普宣傳單5000餘份。(九)全面推進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切實做好牽頭推動。會同自然資源規劃、住建、水務、農業農村和林業竹業等11部門聯合轉發《四川省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和《四川省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試行>》《四川省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指導工作開展;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納入今年生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目标,強化目标考核引導;組織業務培訓2次, 市級10個相關部門(單位)近30人參加學習;積極核查生态環境部移交我市調查核實的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共2批14件。二是積極辦理賠償案件。開展泸縣得勝鎮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和納溪區打古鎮物流車輛交通肇事緻漏油事故破壞環境案等3件案件的線索核實、調查工作,目前已基本結案1件,正在辦理2件。三是積極開展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門開展座談2次,就案件辦理工作程序、審理程序、履行賠償協議和建立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專項資金等問題達成共識。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執行難度大。部分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有待加強,生産工藝及設備技術水平較低,企業面臨的環保行政處罰風險高,部分企業在面對高額罰款時抵觸情緒較大,案件處罰決定執行難,涉訴案件大幅增加。(二)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滞後。部分部門重視不夠,案件辦理推進不力,目前全市僅生态環境、農業農村部門啟動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調查,市級其他權利部門至今尚未辦理損害賠償案件;相關專項資金未建立、賠償鑒定機構少、鑒定評估費用高等問題也阻礙了工作的推進。三、2021年工作安排(一)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設為契機,以規範執法“三項制度”為抓手,理順市、區縣執法權限、規範執法程序為重心,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環境系統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确保全市生态環境系統行政執法、複議應訴涉法工作等規範有序。(二)全面推進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工作。強化“兩法銜接”,加強部門協作及工作督查推動,全面推進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三)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夯實群衆基礎。利用“六五”環境日、“憲法日”等重要節點,多渠道、全方位開展生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環保知識及為民服務、依法辦事事例的宣傳和普及,讓社會群衆更加了解和知曉生态環境工作,更加支持和配合生态環境部門開展工作,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态環境保護氛圍。特此報告。    中共泸州市生态環境局黨組     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2020月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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